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大新县城东水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gxxgy2019131)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城东水厂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gxxgy2019131 三、招标单位:大新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主任13788518077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 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0771-3491302 五、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 (二)、投标函附录 表中序号11“预付款额度”,投标人响应预付款额度为 “8%”或“10%”均不作为废标条件。 2、投标人中标后,“预付款额度”均按“10%”执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支付额度及支付条件如下: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8%,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 第一次预付时间和金额:自本合同生效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付款申请次日起7天内,预付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5%。 第二次预付时间和金额:承包人获得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付款申请次日起7天内,预付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3%。 现更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支付额度及支付条件如下: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 第一次预付时间和金额:自本合同生效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付款申请次日起7天内,预付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5%。 第二次预付时间和金额:承包人获得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付款申请次日起7天内,预付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5%。 其他所载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大新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